无证驾驶无牌改装摩托 路人被撞九级伤残获赔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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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证驾驶无牌改装摩托 路人被撞九级伤残获赔八万
作者:杨晨 发布时间:2013-12-09 17:31:45
夜间无证驾驶无牌改装摩托,将他人撞成九级伤残。日前,八零后的杨某被伤者王某诉至法院,要求赔偿各项损失近十万余元。近日,通州法院审结此案,王某获赔八万余元。
2013年5月30日21时15分,杨某驾驶自行改装的无牌摩托车行驶在通州区某路段,在转弯时将正常行走的王某撞倒,造成王某左胫骨平台骨折,左腓骨近端骨折、左小腿粉碎性骨折等多处伤情。经交通队认定杨某驾驶无照改装无牌摩托车逆向行驶,其车辆左前部右前部与行人王某相撞,造成王某受伤,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。经鉴定王某构成九级伤残,杨某支付王某千元医药费后拒赔付。后王某诉至通州法院,要求杨某赔偿各项损失费用10万余元。
法庭上杨某称,自己无足够经济收入,王某的各项损失属于恶意延长住院时间,扩大损失,不同意赔偿王某的各项费用。
通州法院审理认为,杨某驾驶无牌照摩托车与王某发生交通事故,致王某受伤,杨某对此次交通事故发生负全部责任,故其应该赔偿因此次交通事故给王某造成的合理损失,经核算判决赔偿王某各项损失计八万余元。双方均未上诉。